教育部最新发布:6月起调整部分考试科目名称
日期:2021-06-17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
(教师司函〔2021〕14号),
教育部考试中心决定自2021年6月起
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
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
>>>小学面试科目中——
“小学社会”调整为 “小学道德与法治”。
>>>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
“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调整为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
“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调整为 “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已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面试科目名称、考试合格证明中相应有关信息以及教师认定任教学科名称将使用调整后的名称。
此外,
小编获悉,
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招生工作的通知
△图源:山东省教育厅
据悉,
今年13所高等职业院校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1170人。
根据要求,
录取未完成的“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可转入学校普通高职计划。
小编注意到,13所院校中包括两所青岛院校。分别是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和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两所学校高职专项计划均招80人。其中,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夏季高考考生62人,春季高考考生18人;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夏季高考考生60人,春季高考考生20人。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即我省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我省2021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经省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夏季高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考生须达到普通类二段线。
春季高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单设投档单位、单设志愿、单独划线,与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志愿同期填报。省考试院将根据生源及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春季高考(分专业类别)录取控制线,录取时首先进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未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录取。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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